各相关药品、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分类挂网采购工作细则(暂行)》和《关于开展自治区、兵团阳光挂网和新冠病毒诊疗药耗紧急挂网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
《关于兵团2023年第三批新冠病毒诊疗药品、医用耗材挂网结果的公示》结果,目前已完成药品、医用耗材相关企业信息、产品价格等信息申投诉的处理工作,现将2023年第三批新冠病毒诊疗药品、医用耗材挂网申投诉处理结果的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18日。
二、公示内容
2023年第三批新冠病毒诊疗药品、医用耗材挂网申投诉处理结果(详见附件)。
三、相关要求
企业阳光挂网相关信息的申投诉材料只可提交一次,原则上对此次公示的申投诉信息不再做二次处理。
投诉系长期行为,如对有关产品质疑,可在招采子系统阳光挂网管理“挂网目录投诉”模块中提交投诉申请。
兵团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