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启动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分类采购要求,积极组织开展药品配送企业审核、配送关系审核,认真核对医疗卫生机构基本信息,落实直接挂网药品议价工作。
我市积极响应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迅速制定了《关于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过渡期工作计划》(包药采发〔2016〕26号)稳步有序的推进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出台《关于2015年药品集中采购系统中建立新一轮药品配送关系的通知》(包药采发〔2016〕25号)、《关于召开新一轮药品网上集中采购配送企业培训会议的通知》(包药采发〔2016〕29号)、《关于印发包头市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挂网采购药品议价工作方案的通知》(包药采办发〔2016〕4号)等一系列文件及措施,保障我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顺利开展。各医疗卫生机构认真进行药品目录勾选,药品议价工作全面展开,近日已完成过渡期药品议价工作,药品采购目录已全部确定,实现药品采购新旧平台的无缝衔接。
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强化了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的规范化建设,实现了妇儿专科、急(抢)救药品的直接挂网采购,为医疗机构药品供应保障提供有力保障,同时提高了医疗机构在药品集中采购中的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