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建湖县人民医院的委托,现对建湖县人民医院中药饮片供货单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报价。
二、项目概况
1. 采 购 人:建湖县人民医院
2. 项目名称:建湖县人民医院中药饮片供货单位采购项目
3. 供货地点:建湖县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4. 标段划分:二个标段,一标段:普通中药饮片424种;二标段:精致中药饮片12种。本项目可以兼投,也可兼中。
5. 资金来源:已落实
6. 招标内容及范围:一标段:普通中药饮片,详见“附件三:普通中药饮片清单报价表”;二标段:精致中药饮片,详见“附件四:精致中药饮片清单报价表”。采购人使用的所有中药饮片来源参照《中国药典》2015年版,饮片标准参照《江苏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报价表中未特殊注明的中药饮片一律使用培植(养殖)产品。对符合条件的供货单位进行公开遴选,一标段确定两家供货单位,二标段确定两家供货单位。
7. 协议期限:一年,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算。
8. 本项目一标段最高限价为113.68万元,二标段最高限价为1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论处。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A、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6.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B、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其他条件:
1. 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2. 投标人须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3. 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四、报名时间地点
1. 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派代表携带规定的报名资料于2021年1月26 日17时前到建湖县城双湖路南建设大厦一楼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确认参与报名(标书制作费:300元),未参与投标报名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2. 报名所需资料如下:
2.1 报名确认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2 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中药饮片质量保证协议。
以上报名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
五、评标标准和程序
1. 本项目分二个标段,可以兼投,也可兼中;二个标段均采用同一评标办法。
2. 本项目评标分为两阶段评标
第一阶段为样品评审:
一标段投标人根据“附件一:普通中药饮片样品目录”,提供小包装样品;二标段投标人根据“附件二:精致中药饮片样品目录”,提供小包装样品。如投标人同时投报多个标段,各标段的样品须独立装箱,不得混装;如出现混装、错装等情形,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注:各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所投标段的样品目录要求提供样品,未按样品目录要求提供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人将抽选3名中药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样品评审,任一样品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参与第二阶段的评标。所有通过第一阶段样品评审的样品由药学部统一留存,未中标单位的样品在报价评审结束后退还,中标单位的样品由药学部统一封存,用作后期质量参照对比。
第二阶段为报价评审:投标人以投标样品为标准,各品种中药饮片参考用量为权重(详见附件三、附件四),分品种报单价,计算综合总价。综合总价较低的两个单位作为中标单位,以两个中标单位中单个品种最低报价作为该品种的中标结算单价。
六、投标文件和样品
(一)第一阶段样品评审时间:2021年1月29日9:30
1. 投标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1年1月29日9:30前。
递交地点:建湖县人民医院南院区行政楼904室
2. 样品要求:
样品需标明产地或生产单位、规格等级、提供样品单位等,一标段详见“附件一:普通中药饮片样品目录”,二标段详见“附件二:精致中药饮片样品目录”。
3. 根据样品评审结果确定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每个标段样品评审合格的单位不得少于三家;如出现少于三家的情形,采购人将重新组织样品评审。
(二)第二阶段报价评审时间:2021年2月 1 日15:00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1年2月1日15:00前。
递交地点:建湖县人民医院南院区行政楼904室
投标保证金: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须在2021年2月1 日11:00前将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人民币伍仟元整,二标段:人民币叁仟元整)以非现金方式汇至建湖县人民医院账户(单位名称:建湖县人民医院,中国工商银行建湖县建南支行,账号:1109610109000034362),凭建湖县人民医院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参加第二阶段的评审,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如最终被确定为协议供货单位,则转为履约保证金,正常供货2个月后无息退还,如最终未被确定为协议供货单位,则在结果确定后无息退还。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 投标报价: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实力和条件报价,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招
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人工费不可预见的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和文件规定的其他各项应有的全部费用(综合报价)。对投标人认为没有考虑到的费用项目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 招标代理服务费:经研究决定,如中标人响应成交,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用为1000元/单位;该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此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由投标单位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4. 投标文件组成:
4.1 投标文件应包括:(1)开标一览表;(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5)清单报价表;(6)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中药饮片质量保证协议。
以上资料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须提供的资料如有虚假的,经查实立即取消其中标资格,追究其相关责任。
4.2 投标文件 一式叁份 ,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正副本必须分别装订成册,并装于一个封袋内。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书应在封面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标志。
4.3 标书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标书封袋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所投标段、委托代表人、联系电话、标书号。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或封箱密封处以显著标志密封并盖法人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或委托代理人)章印。
注: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均采用同一评标办法;如投标人同时投报多个标段,各标段标书须独立密封并独立封装,不得混装;如出现混装、错装等情形,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七、投标单位参与报价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场,如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的按无效标论处。
八、定标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每个标段各提出二名成交候选人。
九、评标委员会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十、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建湖县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邵志
联系电话:0515-80615356
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姜广永
联系电话:0515-80663088
十一、附件
附件1:普通中药饮片样品目录
附件2:精致中药饮片样品目录
附件3:普通中药饮片清单报价表
附件4:精致中药饮片清单报价表
附件5:投标文件及格式
建湖县人民医院
2021年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