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安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就安吉县各乡镇卫生院中药饮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JCGK2017-060
二、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
|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要求 | 预算 万元/年 |
| 1 | 安吉县基层医疗机构(卫生院)中药饮片供应商 | 4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为安吉县18家乡镇卫生院供应中药饮片。 | 1000.00 |
| 备注 | 1、投标人以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含税批价为基础按折扣率报价,实际结算以实际供货量及折扣率计算。(实际结算=供货量×含税批价×折扣率) 2、本次采购确定4家供应商,1家备选供应商。供货期间,采购人及使用单位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如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其供应商资格,并启用备选供应商。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生产企业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认证证书》;
3、经营企业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认证证书》;
4、经营企业具有经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转包。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7年6月22日至2017年6月3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2、报名/发售地址: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29号(阳光大厦二楼)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8月1 日上午09∶00时
七、投标地址: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县工行九楼)
八、开标时间:
2017年8月1 日上午09∶00时
九、开标地址: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县工行九楼)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 100000.00,交付方式:汇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浙江省安吉县支行
银行账号:1205290009000204676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2017年7月3日下午17:30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及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备查、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供应商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认证证书》复印件;
(4)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5)经营企业应提供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6)报名表。
3、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4、本项目采购代理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安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 0572-5310430
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石佛西路286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似楠 联系电话:0572-5028961 传真:0572-5028961
地址: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阳光大厦2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72-5318213 传真:0572-5318211
地址: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39号财政地税局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