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利川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配送经营企业:
根据市医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利川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方案的通知》(利医改组发〔2017〕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议价工作相关要求提出如下建议。
一、信封要求
1、资质信封(封口加盖公司鲜章):(1)加盖公司鲜章的药品配送企业的营业执照;(2)加盖公司鲜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3)加盖公司鲜章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书;(4)法人代表证明;(5)法人授权议价委托书(6)议价代表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2、报价资料信封(封口加盖公司鲜章):
(1)药品生产企业加盖鲜章的《药品品规授权议价委托书》;
(2)药品配送企业加盖鲜章和法人签字的《利川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目录(有挂网价基本药物入选品规)报价表》、《利川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目录(有挂网价基本药物备用品规)报价表》、《利川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目录(无挂网价基本药物品规)报价表》、《利川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目录(有挂网价非基本药物品规)报价表》、《利川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目录(无挂网价非基本药物品规)报价表》、《利川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品规目录(短缺药品品规)报价表》(以下简称报价表)纸质版。
(3)《利川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品规报价表1-6》电子版(U盘)。
3、信封不符合统一规定的要求,则不参与本次议价。
二、报价表填写要求
1、《利川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目录(有挂网价基本药物入选品规)报价表》和《利川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目录(有挂网价基本药物备用品规)报价表 》,只在《委托书号》一栏填上已取得的《药品生产企业授权议价委托书》编号,未取得的不填写。
2、《利川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目录(无挂网价基本药物品规)报价表》和《利川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目录(无挂网价非基本药物品规)报价表》,
需将“委托书号、包装、生产企业名称、报价、最小单位折算价”填写完整,未取得《委托书》的不填写。
3、《利川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目录(有挂网价非基本药物品规)报价表》 ,需将“委托书号、包装、生产企业名称、挂网价、报价、最小单位折算价、降幅比”填写完整,未取得《委托书》的不填写。
4、《利川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品规目录(短缺药品品规)报价表》 , 需将“委托书号、包装、质量类型、药品属性、生产企业名称、挂网价、报价、最小单位折算价”填写完整(无“质量类型、挂网价”可不填,其他栏目必须填写),未取得《委托书》的不填写。
三、其他要求
1、药品经营企业在《报价表》中选择具有《药品生产企业授权议价委托书》、能及时组织货源、保质保量供应的品规进行报价,“报价”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即0.01元(降幅比和最小单位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即0.0001元),并填写全相应的项目(流水号、通用名、剂型、规格、包装、质量类型、药品属性、生产企业名称、挂网中标价、报价、最小单位折算价、降幅比例等)。所报价不得高于“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上的“分类采购系统”或“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交易系统”(二级平台或基药平台)的挂网价格。
2、纸质《报价表》填报不符合要求以及纸质《报价表》与电子版(U盘)《报价表》中内容不相符,则不参与议价。
3、《药品品规授权议价委托书》不符合规定要求,则该委托书上所有品规不参与议价。
4、《报价表》中品规与《药品品规授权议价委托书》不相符,则不相符的品规不参与议价。
5、各参加议价的药品经营企业需带笔记本电脑以及包含上述6个《报价表》内容另一个电子版《报价表》U盘。
6、必须在2018年5月7日上午8:30分前提交加盖骑缝鲜章密封的《药品经营企业资质》和《报价资料》信封报送市卫计局监察室,逾期则视为弃权。
咨询方式:电话0718-7285627 利川市药品配送交流群
利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