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舟山市普陀区医共体理事会工作部署,将于近期举行舟山市普陀区医共体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谈判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18年6月12日、6月13日,时间共两天。
二、地点
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文康街19号普陀医院综合楼三楼会议室(普院医院靠西)
三、内容
本次现场价格谈判工作分竞争性报价和专家综合评定确认两个阶段实施。
6月12日,经舟山市普陀区医共体理事会确认入围现场价格谈判的药品生产(供应)企业实施现场竞争性报价。
6月13日,由舟山市普陀区医共体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谈判专家组对竞争性报价的药品生产(供应)企业进行综合评定确认。
现场竞争性报价需随带资料:所有参加竞争性报价的药品生产(供应)企业的受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现场竞争性报价程序:6月12日现场竞争性报价按被授权人姓名第一个拼音字母排序分为3组(见现场分组表)。按到现场先后顺序到相应的组进行报到、身份确认及价格谈判。上午受理时间为8:00-11:30;下午受理时间为12:00-15:00。
四、入围企业
参加舟山市普陀区医共体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谈判现场竞争性报价的药品生产(供应)企业名单见附件1。
五、评定原则
见附件2:《舟山市普陀区医共体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谈判综合评定办法(试行)》。
六、监督管理
舟山市普陀区医共体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谈判现场竞争性报价及专家综合评定确认工作全程受普陀医院纪委、舟山市普陀区医共体理事会双重监督,并邀请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组进行监督和指导。
七、本公告由舟山市普陀区医共体理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0580-3860277
监督电话:0580-3030042
附件:1.舟山市普陀区医共体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谈判入围现场竞争性报价的药品生产(供应)企业名单;
2.舟山市普陀区医共体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谈判综合评定办法(试行)。
舟山市普陀区医共体理事会办公室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