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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第二医院注射液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项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第二医院院标

发布时间:201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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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第二医院注射液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 2018年04月02日 所属项目: 2018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第二医院注射液配送服务采...

黑龙江中顺招标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第二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哈尔滨市第二医院注射液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第二医院注射液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S2018-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830000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第二医院

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中顺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 0451-83000008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3517号星光耀广场二期B座10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内容:注射液配送服务,注射液为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入围药品目录中药品。

2、服务周期:5年

3、配送内容:0.9%氯化钠注射液  50ml/100ml/150ml/250ml/500ml/1000ml

5%葡萄糖注射液  50ml/100ml/150ml/250ml/500ml/1000ml

10%葡萄糖注射液  100ml/150ml/250ml

复方氯化钠注射液  500ml

0.9%生理氯化钠注射液  500ml

4、 配送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预算价格:人民币约为3000元,据实结算。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提供营业执照;3具备配送服务所需的仓储、运输条件,能够准量及时(紧急、计划供应)将货物配送到位;4供应商须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合格有效的药品经营(生产)许可证;5供应商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6供应商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之日起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或经审计的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7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需提供税务局出具的近六个月(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的税收完税(免税)证明或其他证明的相关材料;8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9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以公告发布之后为准;10被授权人需提供供应商为其所购买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1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厂商或代理商投标,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以登记先后顺序为准;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02日 09:00 至 2018年04月0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3517号星光耀广场二期B座10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2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4月2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3517号星光耀广场二期B座10层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药品经营(生产)许可证;

(6)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7)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8)提供税务局出具的近六个月(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的税收完税(免税)证明或其他证明的相关材料;

(9)无行贿犯罪告知函;

(10)“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页截图);

(11)被授权人需提供供应商为其所购买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须加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章或专用章并要求清晰体现供应商名称);

(1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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