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及中央在川医疗机构: 根据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四川省简阳市药业有限公司三星经营部及三岔经营部〈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批复》(川食药监市〔2008〕73号)和《关于注销四川省中翌药业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批复》(川食药监市〔2008〕74号)文件,四川省简阳市药业有限公司三星经营部及三岔经营部和四川省中翌药业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已被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根据有关规定,全省各医疗机构不得再采购以上公司的任何药品。 请各市州药招办尽快将该通知转发所辖医疗机构并遵照执行。 本通知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代章) 二○○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