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砚山县中医医院的委托,云南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的配送企业遴选工作。根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云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云卫药政发〔2017〕2号)、《文山州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文卫计发〔2018〕107号)等文件精神,为推动我院药品采购“两票制”改革,积极做好药品配送工作,保障临床治疗药品供应,拟公开遴选我院药品采购“两票制”配送企业,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推行“两票制”为抓手,深化医药卫生行业供给侧改革为目标,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压缩中间环节,遏制虚高药价,打击药品购销中“挂票”“走票”等过票洗钱、恶意抬价、违规回扣等乱象,通过对公开遴选,为我院选择网络体系全、质量信誉好、配送能力强、能提供两票制服务的药品配送企业,保障城乡居民用药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利。
二、遴选目标:配送企业数量:5家。
三、遴选方法
(一)原则:遵循公平、公开、公正、依法监督的原则。
(二)准入条件:
1.经营合法: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
2.诚实守信:管理规范,信誉良好,无挂靠经营,近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过重大安全问题。
3.廉洁经营:在药品经营活动中无商业贿赂行为,无违规、违法记录。
4.执行两票制:配送企业供应的药品必须承诺执行“两票制”配送。
5.遴选优先条件:同等条件下,与本医共体当前有配送业务的企业优先。
6.配送能力:
(1)经营规模:2017年销售收入达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以税务申报表和完税证明为准),企业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以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为准)。
(2)储备能力:拥有与配送业务相适应的仓储设备,经营生物制品必须有冷藏库,冷链管理运输能力,具备覆盖配送区域的供应和运输能力。
(3)经营品种:经营品种齐全,本次遴选药品目录覆盖率应达80%以上,具备全省基本药物的配送资格。遴选品种目录以砚山县中医医院医共体用药目录为准。
毒麻药品,精神类药品、中药、中药配方颗粒、14C【碳】尿素呼气试验药盒及国家允许暂不执行两票制的品种等均不在此次选范畴。
(4)配送服务:
①药品配送:配送企业依据本医共体成员的采购计划实施药品配送,配送企业按医共体成员计划需求的频次,配备专人送货,且必须具备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配送能力。其中,县中医医院一般药品的配送不超过24小时,最长不超过48小时;配送基层卫生院和卫生室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5天。
②急需计划,保证全天候24小时可联系,如医院有急需计划,立即启动药品供应的应急案,保证在6小时内送到医院。配送基层卫生院和卫生室可适量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8小时。
③计划配送率:未按计划品规、数量、厂牌配送的品种均不计入本次配送率中,每次药品计划配送率不低于90%,急需计划和急救药品配送率为100。
(5)售后服务:对所配送到医院药品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并负责滞销、破损、质量等问题的及时处理。
7、应急机制:有应对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药事管理与药品供应管理的应急预案;有冷链药品管理应急预案。
8、药品配送企业必须在云南省药物采物购平台交易中心有备案,即能通过平台实施药品配送。
9、参加报名的配送企业必须保证递交材料的真实、有效及合法,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遴选和配送资格。
10、参选企业必须提交填写好的砚山县中医医院医共体用药目录,由于填写不全、不规范和内容不符等,一切后果自负。
四、遴选流程
(一)发布遴选公告:通过砚山县人民政府政务网进行公告,公示期为5天。
(二)报名并递交材料:配送企业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我院药剂科递交投标申请书,有意合作的公司抓紧时间报名,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杨恭晓(电话:0876- 3038990、18987623176),邮箱:120042238@qq.com 。
(三)初评:由此次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在院纪检审计的监督下,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资料按照准入条件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确定入围名单,递交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四)评审:在纪检审计的监督下,现场从我院药品采购“两票制”配送企业遴选专家组中抽取5名专家,组成评审组,由入围企业进行现场解说(PPT形式,时间10分钟内),评委会专家按照药物配送企业遴选标准进行打分,根据得分高低顺序,最终选出5家药品配送企业作为我院药品供应配送商。
配送企业必须根据医院及乡村医疗机构临床医疗需要及“两票制”要求,及时、准确、足量配送。
(五)公示:确定的配送企业在砚山县人民政府政务网公示1天,公示期内如无异议,院内存档,报县卫计局备案。
(六)签订配送合同:在确定配送企业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药品采购配送合同,配送年限:3年,其中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履行合同。
(七)监督管理:整个药品配送企业遴选过程由上级纪检部门及医院纪检全程监督。
五、配送企业遴选时间
(一)公示期:2018年8月21日-8月25日。
(二)报名递交配送申请书截止时间:2018年8月21日至2018年8月25日 17:30止,地点:砚山县中医医院(医技楼四楼药剂科)。
(三)配送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27日17:30止,地点:砚山县中医医院(医技楼药四楼剂科)。
六、配送文件的编制:
配送文件为一正二副,密封完整,并提供材料清单。
1、配送文件中含配送申请书,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复印件并加盖公司红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配送企业2017年销售收入达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证明(提供税务申报表和完税证明复印件)。
4、配送企业自有的配送车辆(含冷链运输车)证明(车辆行驶证、运营证复印件)。
5、提供仓库地址、面积大小及仓储条件的证明材料(租赁或购房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6、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企业管理及人员情况、药学、计算机人员配备等,及相关人员的社保医保证明及专业证明)。
7、执行“两票制”承诺书,并附“两票制”的药品目录。
8、诚信、廉洁经营证明材料:企业近3内行为在药品经营活动中无商业贿赂行为,无违规、违法记录。(由配送企业自行如实承诺,如承诺不实,取消遴选和配送资格)
9、配送服务方案:包含正常配送、紧急配送方案、物流链延伸服务的内容及承诺条件;质量保证措施;针对医院现有业务的接替措施及解决方案。
10、药品供应链管理信息化系统情况介绍。
11、企业投标承诺内容:
⑴配送药品的质量保证,以及特殊药品、高警示药品、冷链药品的安全保证。
⑵配送药品的及时性及完成率(包括短缺药品的配送)。
⑶配送药品的售后服务(近效期、破损药品的调换等)。
⑷伴随服务,如科研合作、信息支持、管理知识培训及其它服务等。
12.砚山县中医医院医共体用药目录。
13、配送企业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
以上所有资料除原件外一律要求加盖企业公章,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
七、提醒事项:
1、根据《云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云卫药政发〔2017〕2号)、《文山州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文卫计发〔2018〕107号)等文件精神,我院拟在2018年9月1日起按照最终选出的5家药品配送企业供药,时间紧迫,望有意合作的公司抓紧时间做好配送文件。
2、配送范围为:中成药、西药;配送时间3年,其中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履行合同。
3、配送企业开具发票时必须按省卫计委“两票制”的要求出具有生产企业开具的相同规格、品种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并加盖配送企业公章。
4、凡是提供虚假证明、有围标、串标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5、对于本项目的招标,按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标公司。对得分相同的供应商,按照以下顺序依次确定中标公司:(1)现有供应商优先;(2)服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3)具备现代物流设备设施者优先;(4)销售业绩高者优先;如仍无法确定,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投票表决,得票多的优先。
八、本公告由砚山县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配送申请书
2.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标准
3.砚山县中医医院医共体用药目录
砚山县中医医院
云南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0日
附件1
配送申请书
砚山县中医医院:
在审阅了贵单位砚山县中医医院医供体药品采购“两票制”配送企业遴选公告后,我方决定按照公告的规定参与投标。我方保证所提供的各种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愿赔偿在今后的合作中由于各种投标资料的虚假或差错给贵单位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贵方的要求按时配送归属内的中标产品,确保购销合同的履行,同时兑现我们的承诺服务。
我方承诺,不会在投标过程中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在正式合同准备好和签字前,本投标函及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配送人(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
出具日期: 年月日
附: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
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复印件并加盖公司红章)
3.执行“两票制”承诺书
附件2
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标准
申请企业名称: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实得分 |
1 | 配送文件的完整性 | 5 | |
2 | 企业介绍 | 5 | |
3 | 药品质量保证展示 | 10 | |
4 | 配送能力 | 15 | |
5 | 配送服务方案 | 20 | |
6 | 配送业绩 | 15 | |
7 | 合作信誉 | 20 | |
8 | 药事管理、药学学术支持 | 10 | |
合计 | | | |
评审专家签名:
监督人员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