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蓉鑫锦城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乐至县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乐至县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乐至县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项目
项目编号:LZX-RXJ2020121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8-6152917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乐至县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乐至县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陈科长 ;联系电话:028-233328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蓉鑫锦城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28-61529175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环球中心W1区18楼1818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详见附件
二、开标时间:2021年01月06日 15: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国家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批文、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批文。
7.2、近2年以来未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通报或处罚。所配送药品无近2年以来国家药品质量公告中生产环节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及四川省药品质量公告中抽检不合格的产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9、按照规定购买了比选文件。
二、比选文件领取时间
从2020年12月29日至12月31日,每天工作时间(09:00-17:00,节假日除外)将报名资料发送至3117478556@qq.com邮箱领取,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比选文件售后不退,参选资格不能转让)。
三、比选申请人领取比选文件时提交资料
(1)比选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2)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原件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四、比选申请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1月06日15:00(北京时间)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环球中心W1区18楼1818号开启
五、选择办法
乐至县人民医院按照综合评分法确定1家符合资格的比选申请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