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中山市儿童福利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山市儿童福利院结核病预防性治疗备用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山市儿童福利院结核病预防性治疗备用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XZS20180814JC34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1359087615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山市儿童福利院
采购单位地址:中山市沙石公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工 电 话:0760- 888092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小姐 13590876159
代理机构地址: 中山市中山五路南弘业大厦14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采购项目编号:JXZS20180814JC340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儿童福利院结核病预防性治疗备用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三、项目采购上限价:¥617,734元四、项目内容及需求:购置结核病预防性治疗备用药品和医用耗材(报价人必须对品目内全部磋商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品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 报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3.具有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并依法具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4.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投标文件之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近三年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5.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6. 报价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1.7734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09月10日 15: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08月29日 08:30 至 2018年09月0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中山市中山五路南弘业大厦1401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9月10日 15:00 至 2018年09月10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中山五路南弘业大厦1401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9月10日 15: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中山市中山五路南弘业大厦1401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13590876159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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