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恩施慧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建始县中医医院的委托,代理招标建始县中医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现就原招标文件:“3、投标资格要求(2)供应商须具有食药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证书;”变更为:“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须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本次变更内容是构成招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果招标文件与本次变更内容发生矛盾,以本次变更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恩施慧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