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5〕7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机制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57号)、《省卫生计生委 省财政厅 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全面开展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新机制试点的实施意见》(浙卫发〔2016〕67号)以及《嘉善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联合带量采购实施方案》(善卫〔2017〕54号)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由嘉善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联合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对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中标药品进行带量采购。现将采购工作公告如下:
一、采购范围
2017年嘉善县医疗机构在用抗微生物药品,具体采购品种见附件1。
二、采购方式
采用资质审核、企业报价(封闭式投标,企业完整填写标书后自行单独封存,封存袋外注明产品名称、投标人姓名、联系方式)、专家评判(原则上不超过一品四规),确定成交结果。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最终报价,不再进行现场竞价。
三、供应企业报名要求
在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网上交易的抗微生物药品且为嘉善县医疗机构现有在用药品的生产企业,生产企业设立的销售本公司药品的商业公司、进口(含港、澳、台地区)药品国内总代理(无国内总代理的,应为境外授权的浙江省的代理商)等可视同生产企业。
四、报价原则
(一)报价要求
1、报价不得高于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网上交易的联动采购价格。
2、报价不得高于浙江省人社厅公布实施的最新药品医保支付标准。
3、报价不得高于浙江省内目前已经实施带量采购的谈判价格。
(二)特殊情况处理
1、如发现本次报价高于省内其他地区价格,经药品联合带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直接剔除嘉善县公立医院药品联合采购(第一批)目录。
2、如嘉善县医疗机构现有在用药品的生产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本次药品联合采购的产品报名,经嘉善县药品联合带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药品具体情况讨论后决定处理办法。
五、报名方式
1、本次报名接受函件递送(要求顺丰快递确保送达联合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
2、现场递交。
六、递交材料要求
1、在嘉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告附件下载文档,严格按各附件格式要求填写文档。
2、所有资料必须加盖生产企业公章,资质审核材料和企业报价材料要求分开封存递交。资质审核资料当场进行审核。
3、技术资信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生产企业承诺函》(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等文件,以上文件统一用A4纸按按顺序整理好。
4、商务报价文件:按《生产企业报价表》(附件4)要求严格按照嘉善县公立医院药品联合采购(第一批)目录清单的产品ID、通用名、剂型、规格、生产企业、最高(医保)支付标准、联动(采购)价格、全省最低价(注明地区),加上企业的报价,加盖企业红章,密封于信封内,在信封外标明“报价文件”及产品ID并加盖骑缝章。
七、报名时间
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8月21日 (双休日除外),逾期视作放弃。
业务受理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八、报名地址
嘉善县罗星街道体育南路1218号,嘉善县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楼二楼西(嘉善县公立院药品联合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 )。
邮政编码:314100
联系电话:0573-84289928、0573-84289927
信息发布网站:嘉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官网 (http://www.jswsw.gov.cn/)。
嘉善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联合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