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宜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吡嗪酰胺片药品采购项目(第四次)(第十包)
宜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盐酸乙胺丁醇片药品采购项目(第四次)(第十一包)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jxsggzy.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8月04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大业-YC2021-045-4-10
大业-YC2021-045-4-11
项目名称:宜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吡嗪酰胺片药品采购项目(第四次)(第十包)
宜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盐酸乙胺丁醇片药品采购项目(第四次)(第十一包)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79214.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宜购2021F000479371 | 宜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吡嗪酰胺片药品采购项目(第四次)(第十包) | 1 | 批 | 96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宜购2021F000479369 | 宜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盐酸乙胺丁醇片药品采购项目(第四次)(第十一包) | 1 | 批 | 83214.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2020年度任意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记录信用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提供原件)。 8.投标人如果为生产厂家,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果是经销商,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及制造商《药品生产许可证》;2019年12月1日前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制造商或经营企业须同时提供药品生产企业GMP或GSP认证证书,2019年12月1日之后取得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制造商只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9.投标人必须承诺积极配合药品异常反应的善后处理,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10.投标人必须承诺满足合理的退换要求(如破损退换),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11.提供书面售后服务承诺书;(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4日 至 2021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jxsggzy.cn/web/)
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1年08月04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三楼)开标二室
五、开启:
2021年08月04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三楼)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自2021年7月24日起至2021年7月29日17: 00(北京时间)止,供应商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jxsggzy.cn/web/)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网上操作如遇到问题,可拨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2.投标保证金:第十包:1152元,第十一包:1242元,于2021年8月1日17:00前从企业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供应商名称应与投标文件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的,为无效投标。(第一次或第二次或第三次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如果继续参加第三次采购活动,已经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可不重新汇入) 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未成交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投标保证金请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高士路支行 账号:1508 2068 0900 0023 585 (二)、投标须知 1.本次采购项目为二个包,供应商应根据自己的服务能力进行投标。 2.供应商应将投标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具体内容见第五部分“资格审查表”)开标时交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原件的开标现场须提供原件,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则投标无效。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向政府采购监督主管部门提出报告,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理。 3.响应文件共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须用文件袋分别密封;密封袋封装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注明投标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2021年8月4日15:00(开标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供应商应将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的响应文件扫描成PDF格式刻入U盘一份,密封在响应文件正本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响应文件一起递交。 4.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严格落实《宜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相关疫情防控文件及落实《关于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现 场活动疫情防控服务指南》及《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现场疫情防控措施》文件要求,原则上各投标单位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各投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见招标文件附表),并下载好赣通码。所有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登记,并如实报告情况。自觉遵守交易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进入开标区域人员凭宜码通扫码进入,请投标单位提前下载好宜码通。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 5.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重点地区、来自(或途径)国外的,须提供开标前72小时内当地或宜春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三楼)开标二室 2、响应文件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8月4日15:00(北京时间)。 (四)、评标方法: 1、评标方法: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判定成交的标准等事宜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本项目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谈判文件。 (五)、签订合同 1、招标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 2、合同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合同补充条款。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宜春市中山西路193号
联系方式:0795-3203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红林世界城1栋15楼1513
联系方式:0795-39197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佳
电话:13006271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