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卫计委、人社部《关于做好36种谈判药品集中采购的通知》(国卫办药政函〔2017〕856号)和甘肃省医改办、省卫计委和省人社厅《关于执行国家36种谈判药品谈判结果的通知》(甘医改办发2017〕32号)的相关要求,省公共资源交易局于2017年9月13日启动了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的资料申报及信息维护工作,在规定时间,共完成新增申报32个品规、原中标(挂网)信息更新21个品规。
自2017年11月1日起,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应全部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上交易,严禁网下采购,并严格按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公布的价格(即国家谈判价格)采购和销售。原中标(挂网)药品的中标价也将于2017年11月1日同步调整为国家谈判价格。
新增申报品种应于11月10前,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在全省每一配送区域,最少确定一家药品经营企业承担药品配送任务,并完成网上配送关系的选择确认工作,确保全省各级医疗机构网上采购的顺利开展。
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医药采购处反馈。
联系电话:0931-2909269(传真)、2909262、2909265
附件:国家医保谈判品种一览表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