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5101222020000415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黄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度中药饮片采购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千方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新都卫星城工业开发区 |
中标(成交)金额 | 325500元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货物类:本项目成交产品有多项,其中部分产品有:1.白花蛇舌草,规格:段, 数量:10Kg, 单价:以实际报价为准,但不超过最高限价;2.白及,规格:切片, 数量:2Kg, 单价:以实际报价为准,但不超过最高限价;3.白芍,规格:片, 数量:40Kg, 单价:以实际报价为准,但不超过最高限价;4.白头翁,规格:片, 数量:2Kg, 单价:以实际报价为准,但不超过最高限价;5.白薇,规格:段, 数量:2Kg, 单价:以实际报价为准,但不超过最高限价。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牟兰(评审小组组长)、帅蓓、杜海(采购人代表)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8000元(人民币)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8000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一、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350000元,本项目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七章项目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备案号:(2020)0281号。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双流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5804726。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7月1日;采购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五、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联系人:万方仪;联系电话: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转603。六、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人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七、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在四川省、成都市确定的首期开展“政采贷”业务银行的基础上,双流区另有10家银行机构自愿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双流区银行机构名单详见链接:(http://gk.chengdu.gov.cn/govInfoPub/detail.actionid=2360863&tn=2);成都市双流区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均可向其提出融资申请。注:重大违法记录:(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②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及范围是: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17号)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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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成都市双流区黄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地址: | 成都市双流区黄甲街道连树街129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8-85789492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韩政杨;联系电话: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转688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韩政杨 |
电话: | 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转688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