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受采购人的委托和通知,现就福建省2018年度第二类疫苗增补目录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624-184220843)谈判文件做出相应修改,本补充通知内容与谈判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有关谈判文件澄清、补充和修改内容如下:
1、谈判文件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第(2)点“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的要求,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供应商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针对供应商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1、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否则响应文件无效。2、供应商如果提供告知函复印件,则应对复印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3、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响应文件无效。4、查询结果属于国家规定限制投标的情形,则响应文件无效)。”修改为“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供应商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针对供应商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1、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否则响应文件无效。2、供应商如果提供告知函复印件,则应对复印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3、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响应文件无效。4、查询结果属于国家规定限制投标的情形,则响应文件无效)或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其余不变,特此通知!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