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近期,我中心陆续接到医疗机构反映2010年度贵州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部分中标药品GMP证书及批件已过期的情况,严重影响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采购。为保证医疗机构的用药需求及我省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对“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中基本药物GMP证书及批件已过期的中标企业(见附件),请于2012年4月13日17:30之前将最新的GMP证书及批件递交或传真至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在规定时间内未将最新的GMP证书及批件递交的中标企业及药品,将根据《2010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停止该企业或产品的网上采购。同时报请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视情节轻重给予挂网警告,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取消生产企业该品种,直至取消该企业所有品种本次集中采购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贵州省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活动。
传 真: 0851-5931307
地 址:贵阳市南明区蟠桃宫路1号
附件:2010年度贵州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药品证书及批件过期情况表
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