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对陕西省牵头组织省际联盟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挂网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省际联盟带量采购药品挂网工作的通知》(青医保办发〔2021〕37号)文件要求,现就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及非中选药品申请挂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挂网范围
陕西牵头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及非中选药品(联盟中选同通用名药品(医保目录剂型分类相同))。
二、挂网方式
(一)已在我省中标(挂网)的中选及非中选药品(详见附件3),相关企业登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交易-药品交易系统-数据上报-“省际联盟(陕西)中选药品价格申报”和“省际联盟(陕西)非中选药品价格申报”模块分别进行价格申报。
(二)未在我省挂网的品种,相关企业登录青海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进行申报。
1.参加过我省药品集中采购投标工作并领取过网上用户名的企业直接登录药品集中招标系统-“省际联盟(陕西)中选药品挂网”和“省际联盟(陕西)非中选药品挂网”进行企业和产品信息维护。
2.未参加过我省集中采购投标工作的企业(含进口药品全国总代理企业)登录青海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药品集中招标系统”完成网上注册并上传相关资质材料,符合要求的企业可领取用户名密码并按相应的要求进行申报。
(三)未在我省挂网的非中选药品申报实行常态化管理,企业可随时登录平台进行申报。我中心定期对企业申报信息进行公示,符合规定的予以挂网。
(四)相关企业登录青海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http://223.220.250.135:8081)及时准确完成价格申报、企业注册、信息填报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信息维护前,请各企业认真观看操作视频,操作视频可在集中采购平台“操作指南”栏下载。
三、价格要求
(一)中选药品
省际联盟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按照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包装数量、包装方式、计价单位、生产企业、中选价格直接挂网。
(二)非中选药品
1.未选择青海省作为供应地区的中选药品,以不高于其中选价格直接挂网。
2.同通用名未中选的原研药、参比制剂(视同)和通过一致性评价(视同)的未中选药品以不高于全国最低采购价直接挂网。
3.同通用名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未中选药品以低于选择青海省作为供应地区中选药品价格,且不高于未中选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和全国最低采购价直接挂网。
(三)我省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纳入到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的,在协议期约定采购量完成前,可继续执行我省的中选价格,约定采购量完成后,须联动省际联盟中选价格。
(四)因剂型、规格或包装(装量)等不同形成的价格之间的差额,需符合药品差比价原则。
四、申报时间
企业信息维护及价格申报时间:2021年5月6日至5月10日。
联系电话:0971-6115291、6145480
附件:1.陕西省牵头组织省际联盟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
2.陕西省牵头组织省际联盟药品集中采购非中选药品申报目录
3.已在我省中标(挂网)需申报价格的中选及非中选药品
4.需申报资料模板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