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波市鄞州区第三医院中药代煎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201165G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供宁波市鄞州区第三医院使用
四、公告期限: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6月17日
五、采购内容、数量、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采购预算 | 最高限价 |
一 | 中药代煎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30万元 | 1.5元/贴 |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6.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时间: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6月17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7.2投标人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7.3获取方式:供应商注册后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免费)。《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位置:“首页-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zfcg.czt.zj.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
7.4其他: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0年7月1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疫情期间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须全程佩戴口罩)将投标文件送至投标地点,在完成投标文件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7月1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落实的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十一、其他事项: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波市鄞州区第三医院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南路18号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0574-83074033
代理机构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项目联系人:徐承、王鸯鸯
联系电话:0574-87425387、88090157
质疑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74-87423685
传真:0574-87425386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民惠东路16号
联系电话:0574-89295894
十三、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如疫情解除,则该项内容自动作废):
(1)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告知相关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
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2)本项目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451311035@qq.com)进行收发。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
(4)疫情防控期间,请投标人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本项目如有变更或补充,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