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江苏省卫计委关于第二类疫苗相关采购供应、使用管理相关要求,强化第二类疫苗的集中采购管理,规范第二类疫苗廉洁购销行为,充分保障疫苗质量和供应,杜绝第二类疫苗采购和使用过程中的漏洞盲区,确保全程监管,现组织开展如皋市第二类疫苗(流感疫苗和水痘疫苗)遴选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须递交资料目录
1.疫苗质量、规格、价格、生产企业规模、知名度、信誉、售后服务等简要概述。
2.冷链配送能力说明或委托配送备案报告。
3.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4.生产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
5.生产企业GMP、GSP证书。
6.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7.《疫苗运输与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遴选产品须递交资料目录
8.产品质量评价及首批产品和连续近五次产品批签发证书。
9.产品包装、标签、规格、剂型、配套注射器资料。
10.2018年以来疫苗生产批件证明文件。
11.进口产品还需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通关单、供应商疫苗经营资质、产品的代理证明、中文译本及鉴定报告书、批签发合格证明等材料。
12.廉洁购销承诺书。
三、售后及伴随服务
13.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应急预案、承诺书。
14.冷链配送能力说明资料(委托配送的,须提供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报告)。
15.售后服务方案(应包含优先供应、退换货承诺等)。
16.其他产品有关资料
四、特别说明
本次遴选结果效期至江苏省新疫苗招标采购目录出台终止。如资料投送单位近期无法供应流感或水痘疫苗,本次请不要递交材料。
1.企业资料依照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须加盖疫苗生产企业公章原件及骑缝章。
2.遴选产品资料请按疫苗品种为单位,一个品种一份,每份材料一份正本、十一份副本,正本每页须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原件、骑缝章。副本可套印(但须加盖骑缝章),装订成册后放入档案袋,封存加盖单位公章后递交到指定地址。
3.递交时间:2018年10月11日至2018年10月17日。
4.递交地址:如皋市大司马南路120号公共卫生中心B115。
5.联系人员:范从杰,联系电话 0513-68669208。
如皋市疫苗管理委员会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