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供应,满足群众多样化接种需求,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宁夏疫苗及冷链管理规定》等要求,拟对2026年使用的非免疫规划疫苗进行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遴选准入原则
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依规、严格准入、规范管理,将《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公布的非免疫规划疫苗中选品种作为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来源,遴选后确定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品种作为辖区各接种单位日常采购非免疫规划疫苗目录。
遴选采用综合评分法。立足辖区预防接种门诊运营实际与群众健康服务需求,综合考量疫苗产品质量、生产工艺、剂型规格、包装设计、不良反应监测情况、采购价格、生产企业综合实力与行业信誉、配套售后服务、供货履约保障、辖区历年使用成效等多方面要素开展评审。
规范遴选周期管理。遴选周期原则设定为1年;遴选周期内,如有全新品种疫苗获批上市,或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开展应急接种所需非免疫规划疫苗,可启动即时采购流程。
遴选准入条件
参与本次遴选的非免疫规划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或其委托生产企业(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对应产品,须同时满足以下准入条件,缺一不可:
产品准入条件:参选疫苗品种必须为《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正式公布且纳入集中采购中标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品种,具备合法合规的上市资质,符合国家疫苗质量标准及接种使用规范。
企业准入条件:参选疫苗生产企业、授权代理企业近3年内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廉政违纪、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不廉洁行为,无产品质量不合格、疫苗召回、重大不良反应舆情等相关问题,企业信誉良好、经营稳定。
遴选申报资料
各参选企业须严格按照规定完整、真实提交下述全部材料,所有佐证材料均应处于有效期限内;提交复印件的,每页均须加盖企业鲜章,全套材料需在公示后5个自然日内报送至利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
应按时提交如下相关资料:
企业资质文件:生产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代理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全套合法资质证照;
配送资质文件:疫苗配送企业《运输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生产/代理企业与配送企业签订的正式配送合作协议;
产品质量文件:疫苗产品注册证书、质量标准、检验报告、说明书、批次质量证明等全套产品合规资料;
履约保障文件:疫苗质量及供货保障承诺书,承诺周期内足额、及时、稳定供应入围疫苗,保障辖区接种需求;
廉洁合规文件:规范销售廉洁承诺书,承诺在辖区内合规开展经营活动,杜绝商业回扣、虚假宣传、违规发放宣传资料、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企业信用证明: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质量问题、无廉政不良记录的信用查询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
售后服务及历年履约情况说明:包含供货保障体系、冷链运输保障、售后应急处置、历年供货履约记录等相关材料。
提交时间:公示发布即日起五个自然日。
遴选结果公示
经评审遴选纳入利通区疫苗采购目录的供货疫苗名单,统一公示7个自然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利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印发当年非免疫规划疫苗正式采购目录。中心依据审定的遴选采购目录,结合辖区各预防接种单位非免疫规划疫苗实际需求统筹开展采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