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我省阳光挂网药品直接挂网目录范围的通知》,现就我省采购平台中药配方颗粒挂网目录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省采购平台中药配方颗粒直接挂网目录产品。
二、调整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2日。
三、调整要求
取消中药配方颗粒直接挂网目录,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调入限价挂网目录的直接挂网目录产品,截止时间后将撤销挂网。
四、调整方式
申报人凭我省招采子系统CA数字证书登录,选择【药品招标管理】进入系统,点击页面左边【中药配方颗粒】菜单,点击【目录调整申请】,进入申报页面,按动态调整相关要求填报并提交调入限价挂网目录申请。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