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药品管理相关规定,我院拟开展2026年中药饮片采购市场调查工作,竭诚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名称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卫生院2026年中药饮片采购市场调查
二供应商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chengxinwenhua/chengxindajiata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中药饮片经营或生产相关内容;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 报价文件组成及编制要求
(一)文件组成: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企业请提供三证合一证件);
2.其他资格证明要求:①供应商若为药品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供应商若为药品生产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③特殊中药品种生产经营资质文件;
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应在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企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结果内容包括注册资本和股东信息等基本情况),提供查询结果打印件或截图。
5.项目报价单(详见附件), 纸质版报价单一份。
6.与本次有关的其他材料,承诺书等。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应注明报价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如递交封面没有联系方式导致无法联系,后果自负。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卫生院2026年中药饮片采购市场调查报价单》,对所列全部品目,按每个药品的单价进行报价,不得缺项、漏项;若有严重缺项,按无效报价处理。
2.供应商承诺提交的材料不会侵犯任何组织或个人的知识产权,若因此造成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遵循质优价廉原则报价,不扰乱市场,不进行恶意竞争。
4.对供应商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或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一律视为无效报价处理。
5.此次参加市场调查所提供的资料仅作为我院后续实施采购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成交依据。
五递交方式及时间、地点
1.递交方式:①现场递交;②快递邮寄;
2.递交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三角埕敖里195号(城门镇卫生院四楼);
3.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83499050 转8117,18650322134
4.报名时间: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23日(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如材料以快件形式递交,应按规定密封后在截止时间前寄达我院,逾期寄达不予受理 )。
六特别声明
1.本次报价为自愿原则,所提供的材料为无偿服务,仅作为我院中药饮片采购的参考依据,不代表该项目成交的结果。所有参加报价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均不退回。
2.本次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卫生院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