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投标人如是生产者: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进行电子签章)
2.投标人如是经营者:投标人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生产者需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进行电子签章)
3.投标产品若涉及实行批文管理的中药饮片,须提供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药品批准文号。(提供证明材料进行电子签章)。
1、本项目备案号:51011224210200008368[2024]01293;2、财政监督部门:成都市龙泉驿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4636986。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平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崇德社区双龙路490号
联系方式:028-69367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云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桃都大道吾悦广场写字楼1712室
联系方式:028-848346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28-84834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