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招标信息> 标讯资讯> 详情

【山东】2021年山东省关于开展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联动(2021年第二批)的通知

所属项目:2019年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挂网

发布时间:2021-04-28

信息来源:查看

正文:

各相关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现开展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联动(2021年第二批),通知如下。

一、联动依据

根据《关于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鲁医保发〔2019〕66号)和《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联动实施方案》(鲁公资交〔2019〕37号)。

二、联动范围
  山东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在外省产生新的挂网或中标低价的药品,对国家和我省已有明确规定可不需进行价格联动的药品(如国家谈判、国家组织带量采购、基础输液、短缺药品等)除外。

  三、联动规则

(一)药品挂网价格联动本产品在国家开展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2015年分类采购)以来产生的省级最低中标或挂网限价(不含企业自主报价),由企业承诺最低价申报。

(二)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等产品,按照过评后产生的省级最低中标或挂网价格联动。

   (三)同一企业产品应符合合理的比价关系。附件1差比价计算示例。

  四、申报路径

    (一)已挂网“挂网药品列表”内药品,如外省产生新的更低省级中标或挂网价格的,相关企业应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山东省药械集中采购交易平台”-“药品基础库”-“供货信息”-“药品信息”-“降价”自主修改产品包装价格,价格信息一经修改,即时生效。

    (二)已挂网“备选药品列表”内药品,企业自主登录“山东省药械集中采购交易平台”-“药品交易库”-“价格联动管理”-“上报联动价格”自主申报最低中标或挂网产品包装价格。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价格联动时先阅知并签署《信用承诺书》。

(二)部分质疑方“澄清不认可”产品外省回函情况表(详见附件2),企业须参照申报或质疑。已标识相关省份“价格不符合”的请勿申报,已标识相关省份“价格符合或无交易”的请勿重复质疑。

(三)国家和省级集中带量采购目录产品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对于有省级最低中标或挂网价,但不承诺、不接受联动省级最低中标或挂网价的,撤网后,两年内不得重新挂网。

(五)经查实提交虚假价格信息的,省平台将予以撤网,两年内不得重新挂网,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申报时间

2021年4月27日-30日。

七、公示质疑

申报结束后,自动转入公示阶段,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1年5月6日-8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登录“山东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http://ggzyjyzx.shandong.gov.cn/yxpt)”-“价格联动公示”-对相应产品点击“质疑”,提交证明材料。质疑内容反馈被质疑企业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澄清,否则,就视同认可质疑。企业提交的质疑与澄清材料须符合相关规定,否则,将纳入信用信息记录。

  八、直接挂网

    公示期结束,无质疑产品直接挂网。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年4月27日

相关动态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