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的通知》(医保发〔2023〕33号)和《关于请配合做好2024年医保目录新增药品挂网落地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的要求,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简称“广州平台”)现开展2024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挂网采购和价格调整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挂网药品范围
截至12月31日,在广州平台基础库信息状态为“启用”的、在12月20日尚未完成挂网的2024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附件1)。
二、药品价格调整范围
通知中2024年医保目录协议内谈判药品支付标准发生变化的药品(附件2)。
三、有关要求
(一)请新增挂网药品的相关企业登录广州平台,在新交易采购模块选择“国家及省谈判”或“国谈药品(竞价药品)”来源的药品建立配送关系;请配送企业及时响应和确认,以便医疗机构按时按规实施采购。
(二)2024年调出国家医保谈判和竞价药品目录的挂网(简称“国谈到期”)药品(见附件3),广州平台统一将其采购类别调整为“挂网议价采购”、挂网来源调整为“挂网议价”。调整后,请相关企业按新来源重新建立配送关系。
(三)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规范注射剂挂网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函〔2024〕61号)有关要求,广州平台对国谈到期注射剂产品仅按单支/瓶/袋注射剂药品进行切换挂网(按照《关于开展注射剂药品(集采和医保谈判)价格信息确认工作的通知》要求确认的价格挂网),对多包装注射剂药品统一暂停挂网。本次未切换成功的药品,请企业通过招采子系统及时维护资质信息并进行常态化挂网申报。
(四)各企业如有异议,请通过广州平台“救济渠道”模块发起“采购交易”类别的申(投)诉。
如有疑问,请咨询020-28866406(工作时间)。
特此通知。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