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疫苗相关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疫苗全程管理风险防控工作方案(2023年版)〉的通知》《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年版)》《剑阁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实施方案(2026—2027年)》等相关要求,我县拟于近期开展2026-2027年度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一)本次参加遴选的疫苗必须为2026年在《四川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挂网公示的非免疫规划疫苗。
(二)参与遴选的企业近3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记录,无廉政、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
(三)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须向剑阁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相关资料。
二、参与遴选生产企业需提供资料
(一)企业简介。
(二)非免疫规划疫苗生产(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进口疫苗生产企业代理商需提供生产企业对其的授权书。
(三)药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复印件,进口疫苗的需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复印件、GSP证书。
(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五)药品生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无需提供该项)。
(六)税务登记证(新版),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开票信息。
(七)《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的复印件,《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港澳台地区)正本或副本复印件,进口药品进行分包装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复印件。
(八)与申报疫苗种类相关的最新有效的GMP认证证书复印件。
(九)产品说明书原件。
(十)疫苗出库单、收货确认单、发票样张、销售合同模板、印章备案表。
(十一)售后服务承诺书、产品质量保证书、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协议。
(十二)药品生产企业业务员的委托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药品生产企业给代理企业的委托授权书,代理企业业务员的委托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
(十三)疫苗运输企业资质相关材料(含运输企业资质、与生产企业签订协议或委托书、运输车辆车牌号及运输人员等资料)。
(十四)推广企业资质相关材料,与生产企业签订的协议或委托书,以及推广及售后服务相关内容。
(十五)非免疫规划疫苗信息收集表(附件1)
(十六)廉洁自律承诺书(附件2)
(十七)非免疫规划疫苗退货承诺书(附件3)
三、资料报送相关要求
(一)报送时间:2026年3月18日—2026年3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后果自负。
(二)报送地点及方式
1.报送地点:剑阁县下寺镇东滨大道89号(联系电话:0839-6280552)。
2.报送方式:每天8: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企业人员现场提交资料,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三)资料要求
1.提供的资料数据和信息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核实发现与事实不符,将取消遴选(录用)资格并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
2.提供的资料需加盖鲜章,并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
剑阁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