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非免疫规划疫苗生产、经营企业申领疫苗采购系统及信用评价系统账号指南
设定依据: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疾控发〔2020〕7号)
申请条件:
需要领取疫苗采购系统及信用评价系统账号的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
办理材料:
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二、《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必须同时附上“变更记录”页面。
三、授权书。
四、进口疫苗国内总代理商/一级代理商还需提供关联生产企业申请和生产企业/国外代理商的委托授权书或销售协议,本集团国内企业必须具有集团公司的授权证明。
注:以上材料需加盖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公章(鲜章)
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被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递交材料,现场领取。
2.邮寄办理。被授权人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拍摄视频进行说明,发送至邮箱gxyxcgyw@163.com,邮件名称XX(企业名称)+XX(业务),纸质材料一并邮寄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2号评标楼一楼业务受理大厅,药品采购科收,电话0771-8600406。收到纸质材料2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2号评标楼一楼业务受理大厅
办理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处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
0771-860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