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纵深推进“四同药品”挂网价格专项治理,促进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在供应和非供应省份价格公平均衡,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通报国家组织集采药品非供应省份挂网价监测结果促进区城间价格公平均衡的函》(医保办函〔2024〕74号)等有关要求,省医保局对第一批至第七批国家组织集采药品相关品种组织开展了挂网信息维护和挂网价调整等工作,形成了拟挂网价等信息(见附件)。
现将上述信息在“湖北医保服务平台-医药价格和招采服务”(https://ybj.hubei.gov.cn/hubeiHa11St/web/hal1Enter/#/
Index)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 (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请通过上述平台的“药品准入”模块中“申(投)诉管理”页面进行申(投)诉。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