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分类管理名单(2026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做好落地实施工作。
对于未成功续约被调出目录的协议期内谈判药品,为保障用药连续性,给予其6个月的过渡期,2026年6月底前医保基金可按原支付标准继续支付。各县(市、区)医保部门、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要督促定点医药机构落实配备首要责任,确保参保人的待遇享受;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及时召开药事会,确保谈判药品“应采尽采,应配尽配”。
上饶市医疗保障局 上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