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研项目
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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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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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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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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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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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采购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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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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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配方颗粒采购及相关伴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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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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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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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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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万元/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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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要求
1.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
2. 投标人必须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或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科研专项生产企业;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近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企业规模及业绩
6. 产品品种目录及执行标准
7. 供应价格的执行标准
8. 产品存储、配送管理能力
9. 对医院提供的调剂场地环境要求具体事项
10. 智能调配相关系统、设备、包装材料
11. 能提供的相关伴随服务
1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调研文件编制说明
1. 本次调研采用现场调研,网上报名方式,供货商须将调研所需文件以PDF格式按要求顺序编制(参考附件2)后发送至邮箱(3483548996@qq.com)报名,邮件标题(主题)格式:品目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20日下午4:30,未在规定时间前发送邮箱的按供应商按放弃此次调研处理;现场调研时间定于2024年3月21日上午10:00,地点:行政楼五楼511会议室(如遇时间、地点变化将另行通知);调研文件一式五份。
请参加市场调研的相关人员按规定时间暂至行政楼306室等候。
2. 调研文件分为资质文件、价格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装订成一份文件;
3. 调研文件请严格按照要求格式和顺序编制并标注页码,且相关内容必须属实,有虚假内容的调研文件将不进入调研流程(详见附件2);
4.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院方对产品品种目录及伴随服务的需求,提供合适的产品品种及伴随服务作为调研对象;
5. 本次调研结果不对外公布,最终以竞争性磋商及公开招标结果为准;
6. 后续竞争性磋商及公开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代理方向中标方收取;
7. 所有文件每页都需盖公司章;
8.在编制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巢老师,62619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