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西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汾西县中医院委托,就汾西县中医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汾西县中医院
二、项目名称:汾西县中医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
三、项目编号:SXFXCG-2019003
四、项目地点:汾西县
五、采购内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政府关于推行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的要求,深化药品流通领域的改革,规范流通秩序,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虛高价格,强化市场监管,打破利益藩篱,破除地方保护,遴选网络体系全、质量信誉好、配送能力强的大型药品流通企业和生产企业配送,规范我院药品采购行为,保障集团用药供应。遴选配送企业数量:5-7家。。遴选原则:以央企、国企为主。药品价格:执行阳光采购平台价格。配送药品:阳光采购平台挂网药品。
六、服务范围:汾西县中医院药品供应
七、服务期限:两年
八、参与投标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对报名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经营企业须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书》(GSP);生产企业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GMP认证证书》。
九、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
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于2019年11月5日至2019年11月1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在汾西县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2.报价人参与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2.1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
2.2经营企业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书》(GSP);生产企业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GMP认证证书》。
2.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4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的纳税凭证;
2.5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按期缴纳的社保凭证及花名册;
2.6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会计事务所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2.7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二份,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1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汾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汾西县中医院
联系人:付女士
联系电话:13467121313
集采机构:汾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13935780598
山西省汾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