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3年1月11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非免疫规划疫苗招标采购实施方案》内卫疾控字【2022】284号文件要求,内蒙古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了全区部分非免疫规划疫苗补充入围采购的议价工作,6个疫苗生产企业的疫苗入围我区销售目录,经过自治区非免疫规划疫苗专家组线上议价和双方确认采购补充入围企业或厂家、各个种类疫苗价格(附件),现将我区部分非免疫规划疫苗补充入围采购的企业或厂家产品及价格予以公布。
一、2023年1月12日开始执行新的采购目录和价格,各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苗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进口)可以通过内蒙古自治区非免疫规划疫苗招采平台进行采购和交易。
二、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和发展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规范非免疫规划疫苗相关收费管理通知》(财税2020】17号)的要求,旗县级疾控中心可向疫苗生产企业收取10元/支疫苗储运费,旗县级疾控中心交付企业疫苗款后由生产企业按照10元/支返回疫苗储运费,预防接种单位不得向儿童家长收取储运费用。
三、旗县级疾控中心可向当地价监部门领取专用储运发票,预防接种单位要严格按照非免疫规划疫苗招标价格进行接种,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价格,自愿接受社会监督。
四、各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规范开展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工作,及时与生产厂家签订疫苗供货合同,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中心也将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内蒙古自治区部分非免疫规划疫苗补充入围采购产品及价格。
五、2022年8月23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九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酿酒酵母)的适用人群由16-26岁女性扩展为9-45岁女性。2023年1月11日,经自治区专家组讨论,同意将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代理的美国默沙东公司生产的九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酿酒酵母)的适用人群由16-26岁女性扩展为9-45岁女性。
联系人:田晓灵 田阔
联系电话:0471-4395900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部分非免疫规划疫苗补充入围采购产品及价格
内蒙古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