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机构,相关药品企业:
为全面落实药品分类采购政策,加强供应保障、促进有效供应,根据药品医保支付参考价调整相关规定,自2017年12月1日起,对以下药品实行集中挂网,请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做好相关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一、基础输液
容量包装大于等于100mL的不含药输液,具体品种为氯化钠注射液、葡萄糖注射液、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及灭菌注射用水。其中,规格为25%、50%的葡萄糖注射液为急(抢)救药品,不作为基础输液。
二、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
依据国家制定的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示范目录界定,详见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关于落实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直接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卫药秘〔2015〕583号)《关于落实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直接挂网采购工作的补充通知》(卫药秘〔2016〕3号)。
三、急(抢)救药品
依据国家制定的急(抢)救药品示范目录界定,详见文件同上。
安徽省药采中心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