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2: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注: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说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并同时具有中药饮片和颗粒剂生产范围。(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影印件。)(注: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章“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9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4号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六条要求:药品经营企业不得经营疫苗、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配方颗粒等国家禁止药品经营企业经营的药品,故本项目只能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参与投标。)。
采购包2:
(1)若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若投标人为非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同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
计划备案号:51011826210200005464[2026]00135;
监督投诉单位: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
监督投诉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武阳西路163号;
监督投诉电话:028-82520054;
采购预算:采购包1:376,200.20元,采购包2:100,522.50元;
最高限价:采购包1:376,200.20元,采购包2:100,522.50元,具体报价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成都市新津区西创大道1387号
联系方式:李⽼师028-825997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楼2015号
联系方式:陈⼥⼠028-67873777转1、177610496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目负责:赵喻,郭世友;执行团队:陈靖,黄婷
电话:028-67873777转1、17761049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