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批常用药品联合带量采购文件》规定,联合采购办公室开展第一批常用药品带量采购,现将拟中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8日18时。
企业如有异议,请反映人提供真实有效、有针对性的证据,于公示期内向联合采购工作办公室提供申投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合法有效证据材料,并上传至邮箱83961901@qq.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23—88975677,023—88975746)
附件:五省市药品联合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
药品联合采购工作办公室
重庆市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监督指导中心(代章)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