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受辽宁省第三人民医院委托,对辽宁省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免费药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NZC20181100576)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 设备名称 |
01 | 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免费药品采购 |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1个合同包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免费药品采购。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24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400,000.00元。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免费药品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4.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4.4 供应商须为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销售公司或医药连锁公司。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11月16日8:30时起至 2018年11月23日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携带有效报名文件在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现场报名,报名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十层1001室)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现场购买时需提供的资料文件如下: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须提供最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3.销售公司或医药连锁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报名当日截图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1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五楼开标会议室(沈阳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综合楼A座,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砖色楼),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八、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辽宁省第三人民医院
联系人:陈爱冬
联系电话:024-73825332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北街109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
项目联系人:刘工、郭工
联系电话/传真:82240592-606
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2018-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