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项目名称: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抗结核治疗药(二联复合剂-小)采购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采购内容:异烟肼利福平(二联复合剂FDC—HR),每片或粒含H(异烟肼)100mg ,R(利福平)150mg);预算金额(人民币):157.96万元。
4、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抗结核治疗药(二联复合剂-小)采购项目(招标编号:510201202104495)于2021年05月26日挂网采购,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只有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递交投标文件,故该项目废标。
为进一步做好该项目的第二次招标采购工作,采购人对国内异烟肼利福平(二联复合剂FDC-HR)的生产厂家进行了调研。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20年国家市监总局令第27号)第五条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建立药品注册管理工作体系和制度,制定药品注册管理规范,依法组织药品注册审评审批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NMPA)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行政机关网站,也是国家唯一药品相关信息权威公示媒体,根据该局公开批准的药品目录信息,截止2021年07月14日,符合本次采购需求“异烟肼利福平(二联复合剂FDC—HR),每片或粒含H(异烟肼)100mg ,R(利福平)150mg)”的药品生产厂家只有辽宁药联制药有限公司、广东元宁制药有限公司、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和华润赛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发布采购公告后,采购单位委托代理公司通过快递信件方式向上述企业发出参加本项目的书面邀请函,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并注明逾期未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截止2021年07月22日,仅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书面回函表示愿意参加本项目采购,其余三家公司均未回函。
故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处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况,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络街6号
三、公示期限
2021年8月3日至2021年8月10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中学路6号
联 系 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028-87046206
2、财政部门:四川省财政厅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地址:成都市南新街37号
联系电话:028-86662797
3、采购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地址:成都市益州大道777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A座1508
联系电话:028-86266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