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并同时具有中药饮片和颗粒剂生产范围:提供有效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非联合体投标即可,无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1、计划备案号:51011426210200012043[2026]00192。2、预算金额:800,000.00元。按照百分比报价,据实结算。3、监督单位: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9396280-4。联系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马超东路289号金融服务中心7楼714室。4、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明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虚假声明和承诺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育英路南段199号
联系方式:028-83993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正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1288号派都广场1栋C座3层
联系方式:028-893966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8-89396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