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92493部队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解放军92493部队医院遴选中药材企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92493部队医院遴选中药材企业项目
项目编号:LNHY2019-GZ019-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助理
项目联系电话:0429-313063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92493部队医院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联系方式:王助理0429-313063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鹏17824096999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3-3号楼F(门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四、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包号 | 品目号 | 采购内容 |
01 | 1 | 中药配方颗粒 |
02 | 1 | 中药饮片 |
备注:本项目采购内容为2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须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者与此相关的网站查询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军队采购网”( www.plap.cn)没有被列入黑名单。)4.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生产企业,并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5. 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存在以上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以先报名合格者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6. 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缴税凭据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凭据。7. 投标人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文件要求,能依法生产、经营、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8.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01包投标人须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或是被列入《**省2019年中药配方颗粒科研专项》的生产企业。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8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9月16日 08:30 至 2019年09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3-3号楼F门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1、供应商须在葫芦岛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注册链接http://www.hldggzyjyzx.com.cn/,供应商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进行投标人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
2、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1)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如为授权代表人,则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及政府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3)《药品生产许可证》及《GMP认证证书》; (4)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5)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缴税凭据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凭据;
(6)01包投标人须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或是被列入《**省2019年中药配方颗粒科研专项》的生产企业证明。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