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郑州市中心医院中药抑菌膏采购,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郑州市中心医院中药抑菌膏采购
二、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根据医院周计划交货,特殊情况下按医院要求交货
3.交货地点:以医院指定地点为准
4.郑州市中心医院中药抑菌膏采购,采购范围为产品的采购、验收、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相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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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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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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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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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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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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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抑菌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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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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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0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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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膏剂,膏剂包装为PE材质,外包装为纸盒,产品规格:每支净含量≥18克,用于皮肤表面清洁抑菌,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有抑制作用,促进表皮细胞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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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备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能确保在合同有效期内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品名、厂家、规格型号、价格、批号和效期及时供货。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供应商为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件、产品检验报告和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等相关资料,且所投产品在营业执照生产范围内。生产企业须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需通过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如供应商为经营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件,并提供合规的产品授权证明,但应同时提供生产企业上述相关资料,且所投产品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方,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报价方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医院采购活动。
4.不得有商业贿赂和不正当欺诈行为。如供应商被证实有以上行为,将被视为不合格。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采购响应及履约能力的情形。
7.供应商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8.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
9.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8日
【8:00-12:00 14:00-17:00(工作日)】
2.报名地点
郑州市中心医院采购管理办公室(办公楼四楼)
3.报名要求
3.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件、产品检验报告和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等相关资料,且所投产品在营业执照生产范围内。生产企业须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需通过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
3.2供应商为经营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件,并提供合规的产品授权证明,但应同时提供生产企业上述相关资料,且所投产品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3.3其它要求
3.3.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报告、近半年完税证明
3.3.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
3.3.3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五、评审
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采购单位:郑州市中心医院
地 址:郑州市桐柏北路16号
邮 编:450007
联 系 人:邱老师
电 话:0371-67690148
邮 箱:zxyyzbb@163.com
发布日期: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