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玉溪市中医医院(以下简称“招标人”)对玉溪市中医医院2024年中药饮片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玉溪信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玉溪市中医医院的委托代理,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采购概况
1、项目名称:玉溪市中医医院2024年中药饮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XXH2024-051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4、采购内容:
A包:玉溪市中医医院2024年中药饮片(小包装、散装)419个品种(指定1-3个包装规格,少数品种4个包装规格),按医院用量组合进行打包,共7个包段(A-1、A-2、A-3、A-4、A-5、A-6、A-7),投标人根据供货能力在生产和经营范围内投标;
B包:玉溪市中医医院2024年制剂室用散装中药饮片252个品种;
C包:玉溪市中医医院2024年精品中药饮片;
D包:玉溪市中医医院2024年地方民族药;
注:①本项目评标顺序为A包(A-1、A-2、A-3、A-4、A-5、A-6、A-7)、B包、C包、D包,投标人应考虑自身优势,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参加投标,但A包(A-1至A-6)报名且参与投标时不得少于3个包段,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为保证投标人服务及履约能力,本项目A包(A-1至A-6)评审时同一个投标人不可兼中2个及以上包段,若投标人按以上顺序已成为前面包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续A包(A-1至A-6)评审中不再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A包(A-1至A-6)的投标人须同时按投标要求和资质许可投标A-7包、B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②A包中(A-1至A-6)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方可继续参加A-7包、B包的评审活动。
③投标文件须按标包(段)分别制作、分别响应。投标人须对所投的产品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A-7包、D包除外),否则按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处理。
5、结算方式:成交单价×实际用量,据实结算。
6、质量标准:应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药典)的相关规定,《药典》中未收载的中药,应符合部颁、省级药品质量标准,或者是执行国家、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7、合同供货周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订,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供货合同。
8、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含招标人中药房的指定药柜)。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要求及其相应的服务能力的合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或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经营不足一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无需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和运输能力,具有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的质检、仓储和运输条件。按医院下达计划提供合格药品,急需药品6小时配送到位,一般药品的配送不超过14天,节假日照常配送。提供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可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作出说明;
②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可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作出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为国内药品生产企业、药品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
3、投标人应具备依法取得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注: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同时需提供所供货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所从事的药品经营活动,应当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生产企业所从事的生产活动,应当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生产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4、投标人自行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信用信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若投标人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5、投标人所投中药饮片,有以下特殊中药饮片的包段,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资质(见采购目录备注),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属毒性饮片的,需提供毒性饮片经营资质;属批准文号管理饮片的,需提供效期内药品注册证;属特殊管理饮片,炮山甲、金钱白花蛇、乌梢蛇、熊胆粉、麻黄、甘草,需提供相应可以经营的材料证明;
6、D包:地方民族草药投标人应具备依法取得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其他资格不做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9月30日至10月12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到玉溪信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迎春街89号35栋3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并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由代理机构留存,且所提供资料须合法有效:
(1)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
(2)《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
(5)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10月 22日09:00时(北京时间);
2、地点:玉溪信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迎春街89号35栋)。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玉溪市中医医院网站”“玉溪市人民政府”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考医院中药饮片样品查看时间及地点:
参考招标人使用中药饮片样品查看时间:2024年10月8日和2024年10月10日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其他时间招标人无专人值守,给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请各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安排好样品查看时间。地点:玉溪市中医医院药剂楼四楼样品室。查看样品作为投标人投标价格的参考依据。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溪市中医医院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53号
联系人:莫老师
电话:0877-2079520
招标代理机构:玉溪信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迎春街89号35栋3楼
联系人:李志武、牛勤、张蓉
电话:0877-2688190、15334480383
电子邮箱:2031288421@qq.com
日期: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