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药公司:
为规范部分特殊药品的管理,经研究决定,我局将公开比选确定两家特殊药品供应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负责南充市部分特殊药品供药、费用结算的医药公司。
特殊药品目录:36种国家谈判药品、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7种高值药品、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药品(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药品仅包括:1. 环孢素;2.吗替麦考酚酯;3.麦考酚钠;4.他克莫司;5.西罗莫司;6.雷公藤多苷;7.硫唑嘌呤;8.咪唑立宾)。
二、参选人资质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
(二)依法取得了《药品经营许可证》,并通过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有健全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近两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相关部门处罚;
(四)熟悉并遵守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具备及时提供我市本次项目所有特殊药品品种的配送、供应服务能力,按规定配备了执业药师或具有远程执业药师审查处方的条件,并接受协议管理;
(五)在我市注册的国有或国有控股药品经营单位;市外注册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上市药品经营单位,且在我市注册设立分公司(或零售药店)的;
(六)建立了能与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财务管理规范。建立并保存了完整的药品、医药材料等购销存制度和记录,并实行信息化管理。能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七)本单位职工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了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八)守法诚信,近两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相关部门处罚;
(九)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条件。
三、服务承诺
(一)承诺供应的药品价格不得超过供药时的国家谈判价格以及四川省招标采购挂网限价,并保证药品及时配送、供应到位,充分满足参保群众用药需求;
(二)承诺具备使用医疗保险前端结算系统的专用设备设施,配备相应的操作人员,保证原始数据实时准确完整上传,能够对各环节核心信息实现可追溯;自愿承担因医疗保险政策、管理方式变化以及终止医疗保险服务而在医疗保险投入上的风险;
(三)承诺对患者进行实名制建档及慈善赠药档案建立,配置专人协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建立药品使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管理流程;
(四)承诺配置专业化特殊药品营业场所、服务人员,具有与经营特殊药品相适应的配送服务,特别冷链储存空间和完善的冷链配送设施设备,保证药品质量安全、供应安全、正常有序;
(五)承诺响应我市特殊药品供应机构比选的相关规定,并垫付因提供医疗保险服务而需垫付的资金。
承诺内容均纳入协议管理并执行到位。
四、需提交的资料
(一)参选供应机构各项证明材料:《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认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所有证照原件和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主管部门出具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有健全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近两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供应机构参加比选的廉洁承诺;
(五)资质条件中涉及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服务承诺内容的书面承诺及工作措施。
以上需提交的资料分资质条件和服务承诺两类分袋装,并密封加盖章后一式二份。
五、报名时间、地点:请符合条件且有参加比选意愿的医药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至2018年4月18日17:30之前(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 00),将相关资料递交至南充市医保局医疗监督科报名,不接受邮寄。
报名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北湖路111号社保大厦三楼301室。联系电话:0817-2816771。
六、比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若总投标机构未超过两家,则通过协商谈判确定。
南充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