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日照市岚山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近期将部分药品进行第一批带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本次议价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议价药品目录
根据临床需求,由联合体成员单位申报,经岚山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联合体执委会遴选确定。目录品种范围为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直接挂网类药品。本批议价药品目录共29个品规,见附件一。
二、议价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科学评估,集体决策;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和供应。
三、议价药品企业
报名参加议价的企业为目录范围内涉及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若生产企业不能参加可授权委托经营企业议价,但需出具书面授权书。同一产品每家生产企业只能授权一家配送企业参加议价。
四、采购周期
从公布结果之日起12个月。
五、付款周期
一级医疗卫生机构1个月(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结算),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3-6个月,当月入账发票除外。
六、报名要求
(一)报名参加议价的企业需提交下列材料:①企业资质一份(现有配送企业可不提供);②《药品生产企业对经营企业的药品议价授权委托书》(附件三)③药品报价表(附件二)一式四份。
(二)报名议价企业必须遵循“两票制”的原则进行报价或委托报价。经营企业只能接受生产企业(进口药品为国内总经销商)的委托。
(三)报名材料须于2019年7月19日前报岚山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联合体执委会办公室(地址:日照市岚山区岚山西路566号,岚山区人民医院资产与招标办),邮编276800,联系电话:0633-2937533。过期不予受理。
七、采购及供货
(一)议定成交的药品将按议定的统一价格,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根据自身需求采购,各自签订供货协议,所有药品均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供货企业须保证药品质量,供应及时,价格稳定,满足临床使用。采购周期内不能保证供货的企业,其所有产品退出岚山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联合采购目录。
(二)未达成协议的产品将暂停在岚山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联合体成员单位使用。
八、本公告由岚山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联合体执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一岚山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2019年第一批带量采购目录.xlsx
附件二岚山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联合体报价表.docx
附件三药品生产企业对经营企业的药品议价授权委托书.doc
岚山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联合体执委会办公室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