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国家质检总局卫生检疫监管司2017年出入境疫苗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733-176213702101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慧、位奎奎
项目联系电话:010-84865055-177、203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3月06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3月10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国家质检总局卫生检疫监管司2017年出入境疫苗采购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zygg/qtgg/201703/t20170306_7973966.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更正内容如下:
1、第一章采购公告附件品目10-1:重组戊型肝炎疫苗(大肠埃希菌)简要技术要求修改为:预充式;30μg/0.5ml/支;含重组戊型肝炎病毒抗原30μg。
第六章招标货物技术要求,第10包品目1:重组戊型肝炎疫苗(大肠埃希菌)条款号3技术指标需求修改为:重组戊型肝炎病毒抗原30μg。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6价格承诺与监督修改为:投标人应承诺厂商标准价格真实有效;投标人应承诺投标产品的最终成交价格不高于该产品的投标单价;采购用户所在地省级疾控中心自国务院令第668号施行以来已实施采购的产品,投标产品最终成交价格应同时不高于其在该省的中标价格;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书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中标人如违反上述规定或更优的价格承诺,其中标和供货资格将被取消,并记为不良记录,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据此拒绝其参与下一年度投标。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2第二册:投标响应文件(26)修改为:投标产品近1年(2016年1月1日至今)销售业绩清单(格式见附件);
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2第二册:投标响应文件(27)修改为:投标产品近1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批签发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5、第三章评标办法1.3修改为:有效投标产品数≤3的,全部入围;有效投标产品数大于3的,入围淘汰率不高于40%(入围数量应为整数);每个品目的入围中标产品最多不超过6个。投标产品数≤3的,通过初步评审后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6、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一详细评审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技术部分”评分中“批签发通过情况”的评分标准修改为:上一年度(2016.1.1至2016.12.31,以签发日期为准)批签发一览表所示连续通过率,连续通过5次及以上得4分,1次不连续得3分,2次不连续得2分,其他得0分。应附批签发证书。
7、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一详细评审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商务部分”评分中“产品近2年销量”修改为:“产品近1年销量”;“产品近2年销售地域分布”修改为:“产品近1年销售地域分布”。
8、第四章中标供应商管理2.7.5条修改为:中标供应商不得设置最低采购数量。当采购用户提出采购中标产品的要求时,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按6.4条规定处理。
9、第四章中标供应商管理6.3取消中标产品条款2)修改为:采购用户所在地省级疾控中心自国务院令第668号施行以来已实施采购的产品,中标产品交易价格高于该产品在该省的中标价格;
10、第四章中标供应商管理6.4取消中标供应商资格条款1)修改为:收到采购用户提出的订购要求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与采购用户签订供货合同;
11、第五章供货合同和验收单格式3.1交货时间修改为:供货次数不高于当地同级疾控中心供货频次,卖方应在接到买方发货通知后72小时内将产品运送至交货地点。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详见第十五条特别约定。
12、第五章供货合同和验收单格式违约责任10.1修改为:买方无故逾期验收或逾期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按逾期货款总额每日0.05%向卖方支付违约金,累计不超过20%。
13、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国家质检总局卫生检疫监管司2017年出入境疫苗采购项目承诺书(四)修改为:在本项目有效期内,我公司保证中标产品价格不上升、优惠不下降,成交价格不高于中标价格的 %,采购用户所在地省级疾控中心自国务院令第668号施行以来已实施采购的产品,中标产品成交价格同时不高于其在该省的中标价格的 %。签订每单供货合同之前,如果出现中标产品更先进的替代产品,我公司会将原中标产品取消或一对一替换为新产品,新产品的质量、效用、安全性高于原中标产品,其价格不高于原中标产品价格,每款原中标产品只由一款新产品替换。
14、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7开标一览表附注2修改为:投标人应承诺投标产品的最终成交价格不高于该产品的投标单价;采购用户所在地省级疾控中心自国务院令第668号施行以来已实施采购的产品,投标产品最终成交价格应同时不高于其在该省的中标价格。
15、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3投标产品近2年(2015年1月1日至今)销售业绩清单修改为:投标产品近1年(2016年1月1日至今)销售业绩清单;附注2修改为:本表业绩仅填写近1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产品同剂型疫苗的境内销售业绩。如投标人未按规定填写,本表所有业绩均无效。附注3修改为:投标人应对业绩的真实性负责。业绩证明文件应附:同一省/直辖市/自治区内采购金额最高的3个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合同或订单应按顺序编制页码,并将页码区间填写至本表。
16、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4“投标产品近2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批签发一览表”修改为:“投标产品近1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批签发一览表”;附注2修改为:应附最近3批的批签发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及证明上一年度批签发连续通过情况的批签发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17、采购文件其它部分相应调整。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国家质检总局卫生检疫监管司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周斌,8226289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8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罗慧、位奎奎,010-84865055-177、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