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生产企业:
根据《重庆市江津区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动态调整工作实施方案》(津药监委办发〔2021〕1号)规定,经药物专家评审,形成《重庆市江津区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目录2021版》,现将该目录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止。公示期如有疑义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书面反馈我局,同时区域负责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逾期未报送的视为无意见。
报送邮箱:jjqlhtbgs@163.com。
联系人:罗晓红
联系电话:47766757
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 10月 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