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国家相关文件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挂网细则》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挂网政策,规范药品挂网价格,请各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即日起开展自查并进行挂网价格动态调整,各省挂网价格以“全国药品价格一览表”数据为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一是阳光挂网挂网价格高于各省挂网价格且不符合挂网细则豁免条件的药品,详见附件1。二是集中带量采购项目挂网价格高于其他省份挂网价格的药品,详见附件2。
二、动态调整时间
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9日。
三、具体要求
请相关企业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兵团招采子系统“动态调整”模块主动完成挂网价格下调工作。附件1药品逾期未调整到位的药品,兵团将重新核查价格一览表,若低价仍存在将暂停挂网。附件2药品需企业核查确认挂网价格,确保集中带量采购价格准确无误。附件3药品符合豁免条件,不做强制要求企业自行处置。
相关企业需要高度重视,抓紧做好挂网价格动态调整工作。企业如对价格有疑议可申请暂停挂网或联系对应省份修正。
咨询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街2号兵团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605室
联系电话:0991—4607069、0991—4607077
兵团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