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招标信息> 标讯资讯> 详情

【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西、北院区)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项目: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

发布时间:2023-10-20

信息来源:查看

正文:

项目概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西、北院区)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兴旺综合楼二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10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CG2023163H

2.项目名称: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西、北院区)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竞争性磋商;资格后审;

4.预算金额:约¥40.00万元/年;

5.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简要需求说明

数量

单位

1

中药配方颗粒采购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西、北院区)中药配方颗粒配送及相关服务, 供货方式为订单采购:每批次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及供货数量,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供货配送服务,据实结算。采购清单及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1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8月14日止),(说明:服务期内,因上级部门或国家政策调整,需要统一管理或统一配送本次采购内容,则执行上级部门或国家最新政策规定。若影响合同执行的,合同自行终止,采购人对此不承担违约、赔偿、缔约过失等责任,且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参加投标情形);

1.2供应商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1.3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若为药品经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若为药品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020日起至2023年1027日,每日上午8:00时至 12:00时,下午14:00 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兴旺综合楼二楼 );

3.方式: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独立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无授权);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有授权)、获取采购回报表扫描件一套发送致邮箱:ynhczb2@163.com进行确认并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800.00 元/份,售后不退,可通过公司基本账户转账缴纳(转账时备注“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文件费”):

账户名称:云南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彩虹支行

账号:1018021000367385

联系电话:0877-2668961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1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云南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0115:00

地点:云南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届时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磋商会议。

六、公告期限

发布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2.磋商保证金缴纳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

3.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网银、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其他非现金形式: 银行转账。

4.磋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5.其他:

5.1本次招标公告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公开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按政策规定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符合要求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重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鼓励采用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方式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适用于采购农副产品项目)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桂山街道庆丰路97号

联系方式:0877-70245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兴旺综合楼二楼(玉溪第一小学山水校区对面)

联系方式:0877-26689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鸿辽、宋蕾芳

电话:15706944058

日期:2023年1020

相关动态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