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拟对本单位使用的中药饮片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具备相应资质和良好信誉,有能力完成本次项目内容的中药经营企业参加。
一、 采购内容:采购人使用的中药饮片、中药煎剂及膏方等配套服务。
二、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 采购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可续签二次)。
四、 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需具备中药饮片供货资格且有能力提供合格中药饮片的生产经营企业。
五、 获取(公告)时间: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20日止,每天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双休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六、 报名的经营企业需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3)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GSP证书复印件
(5)GMP证书复印件
(6)法人代表授权书
(7)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 报名地点及注意事项:
地址: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中药房
方法: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报名。
注意事项: 1、 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生产经营企业方可报名;
2、 交投标保证金10000元。
八、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应密封并于2019年1月2日上午11:30之前递交到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中药房。逾期送达将拒绝接收。
九、开标时间:2019年1月2日下午13:30
十、开标地点: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门诊四楼西会议室,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 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被质疑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被质疑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中标公告期限: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
采购联系人: 何女士 联系电话:0576-88526205
质疑联系人: 吴女士 监督电话:0576-88526632
2018年 12 月 10 日